北京大学2022年硕士学位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简章(学校本部)
想要攻读硕士学位
选择“建议免试”:进行中,2021年9月8日13:30-16 16:00 北京大学科研招聘网报名
选择“普通招聘”:2021年9月24日至27日在中国科研招聘网预登记; 2021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在中国科研招聘网正式报名,9:00至22:00,请及时关注北京大学科研招聘网网上确认通知;初审,2021年12月25-26日;复试,2022年3月中下旬
想要攻读博士学位
选择“直博”:进行中,2021年9月8日13:30-16 16:00 北京大学科研招聘网络申请
选择“硕士、博士学习”:按照学院、院系硕士、博士学习相关规定申请
选择“申请-考核制度”: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聘网报名时间为10月11日09:00至12月6日17:00
北京大学2022年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学校总部)
北京大学是一所以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通过推荐免试和普选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采用普选考试和选拔方式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我校主要教学区包括燕园校区、昌平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 2022年主校区入学院系、专业、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北京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01
建议放弃测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保送、免试等方式招收全国优秀本科毕业生为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
(一)申请人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2、获得学校推荐的免试资格。
(二)报名
我校每年9月初发布年度《录取免试推荐研究生办法》(以下简称《录取办法》)。申请人可按照《受理办法》和部门具体要求,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大致为:
1.北京大学科研招聘网站注册
申请人须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网址:)提出申请。
2. 寄送申请材料
3.注册教育部免费服务系统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荐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全国推荐工作统一信息记录。开放平台和在线申请录取系统。
申请人须符合推荐学校推荐资格,并在推荐学校报送教育部推荐服务系统备案的推荐学生名单内。免试服务系统开通后,通过部门组织的复试并取得我校入学资格的申请人,应按照教育部和各部门的要求,登录免试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和登记。在系统中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费缴纳、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
(三)初审和复审
1.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对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按时参加复审。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方式和差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学生资源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3、复试形式包括综合面试、综合笔试、综合实习等。各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复试形式。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60分。任何考试不合格者将不被录取。
4、初审通过的每位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各院系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达、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思想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四)待录取及公告
1、院系根据复试结果确定候补录取名单。申请人已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取得我校录取资格,但未获得推荐学校推荐资格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荐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书,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确认的,视为放弃,院系将撤销待录取资格。
3、各院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申请者可在院系信息公开栏目或北京大学科研招生网站查询公开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部门提出。
(五)审查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将按照《北京大学 2022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对符合录取资格的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被推荐、免试录取的学生,报到注册当日,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学位证书原件至招生部门核对。注册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02
普通招聘
(一)申请条件
1.报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术水平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院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在入学当年入学前(以报到日期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者。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院校学位满2年(从入学当年毕业至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视为等同于本科毕业身份申请。
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者。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持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在校研究生申请前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复试合格的,须退出培养单位,方可取得我校入学资格。
2.报考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申请条件第(一)条第一条的要求。
(二)报考法学硕士(非法学)的考生,须具有非法学专业方可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法学专科生、法学专业学生及自学考试式法学毕业生不得报考);申请攻读法学硕士(法学)的考生,须在申请前学习过法学(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代码0301】法学专业毕业生、专科法学毕业生和法学专业毕业生)自学考试可申请),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申请法学硕士学位(法学)专业学位。
3.报考mba、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一)申请条件第一条(一)至(三)项要求。
(二)大学毕业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已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院校学历或大学毕业,达到相当于上述本科学历的学历要求,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考试招生政策也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申请条件及相关要求见《北京大学 2022 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简章》。
4.报考除法学硕士(非法学)、法学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须符合(一)报名条件第一条我校专业招生目录中的各项要求和特别说明。
5、个别专业学位类别的特殊申请要求,如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程管理硕士(mem)、文学硕士(mfa)、风景园林硕士( mla)等,请查询相关院系的招生要求。
(二)报名
1、考生须严格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印发的《北京大学2022年硕士招生简章(校区本部)》、《北京大学2022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大学(10001)2022年应试硕士生》执行招生网站按照《网上报名公告》相关要求进行报名。招生部门、专业、学习方式、选拔办法、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含备注)等信息,请参阅招生专业目录。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如果任一阶段未完成,注册将无效。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选择,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报名表。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而无法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因网上报名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申请入学我校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注册。截止日期后不再提出追加申请,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除我校报名公告中提到的特殊专业和考生类型必须选择北京大学考点外,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6. 确认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一)在外地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到后,在线确认(现场确认)网上报考信息,缴纳报名费,领取个人准考证。图片及其他相关电子信息按照当地登记中心的要求。
(二)在北京大学申请中心(代码:1101)参加初审的考生,应按照“北京大学申请中心(1101)”的要求,完成申请费缴纳、电子照片上传、网上申请信息审核等工作。 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非应届毕业生上传北京户籍或社保记录、网上确认等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限内网上确认的,报名程序未完成,报名无效。
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录取阶段不会修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在线教育考生均可毕业。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其入学资格无效。
7、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应及时网上查询学历(学籍)核验结果。
(一)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应提供所在培养机构同意的证明。
(二)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报告。
(三)申请人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应提供权威学历(学籍)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已签订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且仍在协议有效期内的,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
8、网上申请完成后,我校将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经我校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于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上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 采用a4幅面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不得涂改正反两面或在其上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九、报考“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使用国家统一考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外语、数学试题。
(3) 初步测试
1、初测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以国家相关公告为准。
2、预审科目详情请参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3、初试为笔试。
(四)复审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要说明如下(具体参见当年复试招生相关规定):
1、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中下旬。
2、复试前,我校将严格审核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结果、学生证(应届考生)、考生资格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规定的,不再进行复审。
3、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历要求(具体参见招生目录和院系招生须知等);总成绩)应既满足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又满足院系复试基本要求。
4.我校硕士生招生采取差别复试,平衡率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没有足够人选达到学校复试基准线的专业除外)。具体复试比例以及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将由招生部门在复试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确定。
5、复试将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通过笔试、面试、实操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六、各院系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达、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思想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7.参加初审并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从北京大学科研招聘网下载相关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能够证明其研究潜力的各类材料,包括硕士学位研究计划、官方研究生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8、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缴纳复试费。复试收费标准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历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网络教育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时至少额外选修两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追加考试科目不得与初始考试科目相同。附加测试为笔试。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无需参加考试。
10、复试时进行外语听说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一、会计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审计学硕士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复试总成绩。
12、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之间。
1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在招生名额内依次录取。
(五)调整与录取
1.对于我校首选网上报考专业不足的专业,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校内调整。鉴于第一志愿网上考生和校内插班生短缺的情况,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招生计划可整体调整。
2、所有申请校内转学的考生必须按照《北京大学 2022 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有关规定》和《北京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的要求完成转学申请、系统填写等相关工作。
3、未被我校录取,自愿转入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办理转学。考生应自行联系接收转学单位,并按照转学单位的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流程及系统开通时间请参见教育部转学平台。我校不提供自学科目试卷及其他相关材料。
4、我校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并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实际招生计划教育部、复试招生办法和考生初试。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选拔,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对于申请非定向就业并被定向就业录取的研究生,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
5、被录取的硕士生应于报到当天向招生部门提供身份证件和学位证书原件供招生部门核对。未取得学位证书者,不得注册。
03
学习方法及学习年限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和就业对象的人员。考生报到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表格,院系将在录取时作出决定。当然。
2、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或3年。
四
学费和奖学金
(一)学费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
(二)奖学金
1、北京大学奖学金、助学金具体规定请参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http://grs.pku.edu.cn/jzgz/zcwj/xyjxjy/index.htm)。
2、国家奖学金具体规定请参见学生工作部网站(网址: 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五
入学体检
所有录取的新生均须接受体检。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
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度,学生须自行承担住宿费用。
2.学校招收的下列类型的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一)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研究生;
(二)“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研究生宿舍为万柳公寓和昌平新校区。具体安排可在报名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培养计划规定的基础学习年限为准。超过基础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住宿费用自理。
三、除上述第二条所列两类研究生外,其他类型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住宿生等。已得到部门明确安排或协助。对于研究生等,学校不安排住宿。
4、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住宿按照学校具体要求执行。
七
硕士和博士
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入学后可按照各系规定申请硕士、博士联合学习。具体数量、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必须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2 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和各院系执行。执行硕士、博士联合培养的有关规定。
八
转岗及就业派遣
录取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入学前应将人事档案和户口簿转至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硕士生,须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学校不接受以就业为导向的研究生录取的研究生人事档案调动。对于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硕士生,学校不接受户籍转移,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不负责其就业派遣。毕业后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主创业;学习期间因取消或合并而有工作,无法返回原工作单位的,学生需自行寻找工作。
特殊项目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九
监督管理和纪律处分
1.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流程有异议的,可以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诉,院系应当受理申请并予以答复。如果投诉人对答复有异议,可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3、申请人或考生必须承诺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他申请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等问题的,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其报考(申请)和录取资格。
4、考生应自觉树立遵守纪律、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时,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和考生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复试工作开始前不得向外界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完全的。内容和其他相关信息。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北京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严肃处理命令编号33)。构成违法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如发现考生持有伪造证件,我校将暂扣相关证件,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六、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组织、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学校学生不得组织、参与考试作弊、虚假宣传及其他考试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追究责任。
7、研究生招生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当年申请研究生招生,应主动申请退学。
十
其他事项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包含推荐免试学生人数。普通招生录取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推荐免试招生人数为准。
2.招生部门、科研、导师团队、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培养计划和奖学金政策等基本信息,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3、我校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退役军人”、“援藏计划”等专项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名额和复试成绩,将根据国家计划和当年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4、我校及相关招生部门通过研究生招聘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披露或发送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视为已送达。由于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招生、奖助学金、住宿等具体事宜请参阅《北京大学医学院招生简章》。
六、如今年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十一
招生咨询
校本部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邮箱: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 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楼502 室邮政编码:100871
详见北京大学科研招聘网站pg电子游戏app的联系方式部分。
咨询热线010-82802337、82805630
监督电话010-82802338
邮箱: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一号楼328室邮编: 邮政编码:10019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 年9 月
北京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简章
(学校总部)
北京大学2022年招收博士生,将采取直博制(以下简称“直博制”)、硕博结合制、“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包括分类选拔、多重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等。为了保证质量,宁缺勿满。招生信息请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及各学院(系、所、所) (以下简称“部门”)“)网站。
一
招生专业及学生人数
北京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5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学位授权点262个,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
具体招生专业及院系计划招生人数见《北京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zyml/index.htm)。各专业招生方式由院系确定,招生人数计入院系“计划招生数”。博士生导师的详细信息可以在各院系的网站上找到。
二
学习方法及学习年限
1、北京大学博士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专业、方向的学习方法详见010-30000。
2.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生,基础学习年限为4年;已获得学士学位并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对于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来说,硕士和博士学习的基本学习期限是不一样的。不到5年。
除非招生部门(或项目)另有规定。
三
“直博”申请方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保送免试的方式,接收全国优秀本科毕业生作为直接博士生。
(一)申请人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2、获得学校推荐的免试资格。
(二)报名
我校每年9月初发布年度《免试录取推荐研究生办法》。申请人可按照《免试推荐研究生接收办法》和院系具体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大致为:
1.北京大学科研招聘网站注册
应聘者须在应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聘网进行报名,并在应聘部门相关岗位通知要求的截止日期前完成全部应聘事宜。
2. 寄送申请材料
3.教育部建议注册免试制度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荐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是推荐工作统一信息记录的开放平台和网上申请录取系统。
已通过部门组织的复试并获得我校入学资格的申请人,在免试服务系统开通后,应按照教育部要求登录免试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写在系统中填写基本信息,并完成网上申报
报名、报名费支付、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初审与复试
1.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按时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3.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综合面试、学科综合笔试任一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院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将撤销待录取。
3.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院系或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五)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按照《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
“硕博连读”报考办法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须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2 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以及各院系硕博连读相关规定执行。
(一)申请资格
1.具有北京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籍;
2.硕士入学满一年,且不处于延期阶段;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4.硕士阶段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基本完成,且成绩优良;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的基础;
6.获得原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仅适用于定向硕士生);
7.符合所在院系、专业和拟转入院系、专业提出的其他条件。
硕博连读选拔原则上在本学科、专业内进行,如跨学科(含交叉学科)和跨院系选拔,申请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所在院系申请硕博连读资格;
2.征得其硕士研究生导师、所在院系同意;
3.提供材料证明其具有跨学科和院系攻读博士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提供拟接受申请的指导教师及院系的书面同意意见:同意接收并承认其硕士阶段的成绩,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补修部分课程;
5.参加拟接受申请院系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
(二)报名
1.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在线申请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完成如下操作:登录校内门户,点击“全部”,在“个人服务”目录下选择“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学籍”栏目中找到并选择“填写学籍异动申请”,下拉菜单选择“031硕转博”后申请并提交。
提交“硕转博”异动申请后,在校内门户填写、保存和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可多次保存,提交后不可修改),提交后下载并打印。
2.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院系教务办公室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一式两份)、科研成果材料以及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初审与复试
初审由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完成,主要对申请人的资格(学习年限、学分完成情况和课程成绩等)进行审核。
复试阶段,院系成立考核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硕博连读资格进行考核。考核的科目、内容、方式和时间由院系自定,主要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完成博士学 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重点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 合能力。
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60 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申请人的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院系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五
“申请-考核制”报考办法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
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符合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5.报考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报考条件请查阅相关项目招生简章或招生说明。
(二)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见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index.htm),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本招生年度 内,每名申请人最多可申请我校的两个志愿;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须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 规定期限内向报考院系提交下列材料:
(1) 《北京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 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确认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 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者,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9) 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提交报名材料地址和相关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三)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院系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 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 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于 2022 年 5 月底前公示拟录取名 单。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原件供核查。
六
体检
除本校硕博连读生外,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
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学费标准见附件)。
(二)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北京大学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可参见研究生院奖助管理相关网页(网址: http://grs.pku.edu.cn/jzgz/gzsk/index.htm)。
有关国家奖学金具体规定请见学生工作部网站(网址: 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八
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宿舍:(1) 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宿舍园区包括燕园、昌平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校区、深圳研究生院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博士研究生的宿舍园区,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准,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住宿自理。
3.除上述第2条所列两类研究生外,其余类型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学校不安排住宿。
4.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住宿按照院系具体要求执行。
九
转档与就业派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或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不负责其就业派遣,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
违规处理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 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 生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
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招生院系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二
其他事项
1.有关招生院系的进一步信息,如院系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培养和奖助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2.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其招生简章。
4.若上级部门在 2022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十三
招生咨询
1. 校本部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2. 医学部
咨询电话:010-82802338
监督电话:010-82802337
电子邮件: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三层 328 房间(邮政编码:100191)
详见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qtxx/index.htm。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9月
用户评论
哭着哭着就萌了°
哇!北大研究生,想想就激动!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遗憾最汹涌
恭喜你,终于要圆梦北大了!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疲倦了
北大研究生!厉害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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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望的后半生
北大研究生,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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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血
祝贺你,恭喜你顺利考上北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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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的阳光丶
北大研究生,我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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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火星球的我
北大研究生,期待你未来的精彩!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桃洛憬
北大研究生,努力吧,你一定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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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情
恭喜你,终于实现梦想,成为北大研究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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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染年华
北大研究生,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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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阳
北大研究生,祝你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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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态的妖孽
北大研究生,你一定会成为顶尖人才!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一生荒唐
恭喜你考上北大研究生,未来一片光明!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棃海
北大研究生,期待你为社会做出贡献!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陌離
北大研究生,你的人生将充满无限可能!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还未走i
恭喜你!北大研究生,你的人生将更加精彩!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将妓就计
北大研究生,未来要继续努力哦!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矜暮
北大研究生,你的未来一片光明!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墨城烟柳
恭喜你,成为北大研究生,这将是你人生新的起点!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别伤我i
北大研究生,相信你会在未来的学习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