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大学、江苏省高水平大学。 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大学行列。 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大学。 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
0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学科是江苏省法学重点一级学科。 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1个法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共10个)、1个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 法学一级学科点和专业硕士学位点1个。 法学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和建设点,法学理论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02.21 法学硕士学号
03.21 法学硕士申请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院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考生在入学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留学生须取得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我校不接受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申请。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者。
3、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满2年(自毕业至入学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并满足以下两项学历要求(复试前需满足),即可以与学士学位毕业生同等学历报考。
(1)修读过8门及以上与所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核心课程;
(二)在公开发表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励。
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历考生的申请。 详情请参阅我校招生目录。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申请攻读研究生的,须征得培养机构同意后方可注册。
第九条 报名参加下列专业学位全国硕士学位招生考试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报考法学(非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第八条规定。
2、申请前所修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形式为法学毕业生)自学考试等)不得申请。 申请)。
(二)报考法学(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第八条规定。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法学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可以采用自学考试的形式)。
04.21 法学硕士考试科目
05.21 法学硕士复试成绩
06.复试形式及内容
1.考核形式:主要形式为面试(采取现场复试的院校还包括专业技能考核),具体要求由学院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二)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
(3)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个人兴趣、学术态度、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
(5)外语听说能力
07.总分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分)×5%。
08.学费及学制
全日制法学硕士(非法学)学费为1万元/年,学制3年。
全日制法学硕士(法学)学费为1万元/年,学制2年。